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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与社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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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制与社会》投稿须知
征稿对象
全国公检法工作人员、律师、教科研工作者、广大教师、各大院校的在读博士生、研究生及社会各界关心法制工作的人士。欢迎大家踊跃投稿。
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姓名、单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,以便回寄样刊。
格式规范
1、篇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且黑体(副题除外)。
2、作者信息,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、学位、研究方向,置于正文尾部。如:作者简介:张铮,武汉大学商学院研究生。
3、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,不超过200字。投稿论文标题字数在20字以内,如:摘要:成本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支出的各种费用的总和,是产品价值的主要部分,也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质量的综合指标。
4、关键词 3~5个。如:关键词:成本控制运营管理重新设计
5、基金项目注明项目名称,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。置于首页下。
6、文内标题简洁、明确,层次不宜过多,序号为:一、(一)、1、(1)、1)。第一层次一般为黑体。
7、数字用法凡公历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、各种记数、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;夏历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用汉字,并以圆括号加注公元纪年;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,采用汉字。
8、表格采用三线表,表内序号一律为阿拉伯数字,表序与表题居中置于表格上方。
10、注释 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,其序号为:①②③注释置于正文尾部,“参考文献”上面。